各系:
   
   
 
我院2016年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   
 
一、 申请人条件
    
 
1、   应往届参军入伍毕业生
   
 
2、   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
   
 
3、   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学生
   
 
二、 申请依据及原则
    
 
各系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》(财教[2013]236号)进行宣传,申请人根据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。
  
 
三、接收材料时间、地点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   
 
接收时间:2016年9月26日——2016年9月30日
   
 
接收地点:学生处办公室(教学楼1120办公室)
   
 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范老师  023-88968681
   
 
   
 
附件:1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》
   
 
 2、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
   
 
 3、《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》
  
 
  
 
  
 
  
 
学生处
   
 
2016年6月27日